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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院士团队新冠疫苗已被授予专利权

陈伟院士团队COVID-19疫苗已被授予专利权 (记者李春)8月18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所陈伟院士和加拿大康辛诺…

陈伟院士团队COVID-19疫苗已被授予专利权

(记者李春)8月18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所陈伟院士和加拿大康辛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共同提交的COVID-19疫苗专利申请,在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后,于8月11日发出了专利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将在依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宣布该专利的授权。

据报道,自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专利审查业务对疫情防控和应对的支持。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以下简称“复工复产十条”),其中第三条规定,与防治COVID-19中肺炎相关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应根据要求优先审查。对于COVID-19中与预防和治疗肺炎有关的各类专利申请或案例,如COVID-19中用于治疗和预防肺炎的药物和疫苗、检测方法和仪器、口罩、护目镜、消毒剂等防护产品和方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要求进行了优先审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和加拿大康辛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申请的疫苗专利发明名称为“基于人复制缺陷型腺病毒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发明人为陈伟等,申请日为3月18日。本专利申请的内容涉及COVID-19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属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规定的可优先审查的情况,也符合“复工复产十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优先审查标准,按照优先审查程序进行处理。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称,所有与预防和治疗COVID-19中肺炎相关的专利申请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并公平公正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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