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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派驻纪检监察组有了“标配”工作指南

原标题:金航后旗:派驻在那里的纪检监察小组有一个“标准”的工作指南。 资料来源:在内蒙古纪委网站上,杭锦湖旗纪委近日发布了《杭锦湖旗2020年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原标题:金航后旗:派驻在那里的纪检监察小组有一个“标准”的工作指南。

资料来源:在内蒙古纪委网站上,杭锦湖旗纪委近日发布了《杭锦湖旗2020年监察工作指导意见》,列出了纪检监察队伍“6+9+2”工作清单,明确了6项主要日常监察内容,明确了党委在9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建立了2项主要工作制度和机制。这表明全旗派出的纪检监察队伍有了一个“标准”的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边界,明确了责任内容,加强了责任追究,使工作任务更加具体化、操作化。

突出主要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意见》的重点是如何有效发挥“派系”的权威和“驻地”的优势,明确派驻纪检监察队伍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做细致、务实的日常监督工作。《意见》指出,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要督促落实旗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驻部门行业特点,督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通过跟踪监督,有效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决策安排和不按规定执行的工作,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监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参加或列席会议的纪检监察组人员行使监督权、质询权和建议权,但不得行使表决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职责是监督检查复查,不得干涉本部门的内部事务。

密切关注关键环节,跟踪和监督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意见》指出,派驻部门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把监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主动参加派驻部门的“三大会议”和相关重要会议,对会议的决策内容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运用监督纪律“四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和访谈,并制作“提醒谈话记录表”。他要求驻地部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职责等各项监督内容,引导派驻纪检监察队伍围绕主要工作,强化职责,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一派”的权威。

“探测器”以各种方式设置,以不断延伸其监控触角。《意见》明确规定,派驻各地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及时向旗纪委监察委员会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控制局面。同时,驻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提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小组的相关会议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安排。还应确保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纪检监察小组能够行使查阅材料、举行座谈会、组织人员会谈和开展专项调查的权利。

《意见》有效地解决了派驻纪检监察队伍履职不明确、角色定位不明确、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派驻队伍的监督责任,增强派驻队伍的监督效能,促进党的全面严格管理向纵深发展。(金航后旗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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